第70章(1 / 1)
“答应,我当然答应。”
贺云捧起司玉的脸,迫不及待地就想要吻下。
不料,司玉的食指隔开了二人的嘴唇。
明亮灯光下,司玉本就冷白似玉的肌肤和脸,更是在沾了水渍后,熠熠发光,就像他亮起的含笑双眼。
“我是说,只要我说了,不准你再见这个人,无论他是谁,你都必须照做。这样,你也答应吗?”
贺云听着,静静凝视着司玉。
他知道这是不对的,无论是亲人还是恋人,都没有这个权力决定作为社会自然人的基本交友权利;
恋人间的尊重与忠诚,他都会无条件地给予司玉,因为他爱他,但是,这么做是不对的。
所以,贺云说——
“好,我答应你。”
这么做是不对的,但这个人是司玉。
贺云终于吻到了司玉的嘴唇,在浴缸、床榻、落地窗。
可司玉身上的碍事薄纱,却没有被他丢弃或是撕烂。
太美了不是吗?
在司玉指尖被抓住的时候,在司玉牙齿咬住的时候,在司玉身体起伏而随着摇晃的时候。
“司玉,宝贝,宝宝……”
司玉哭得没什么力气,只好用亲吻回应他。
“我爱你,我不会让你难过的;你也不要这么做了,因为我也会难过。好不好?”
司玉看见了他眼中的祈求。
所以,司玉说——
“不好。”
贺云看着司玉,看着月光下他的脸。
嗯,不好就不好吧。
“好。”贺云吻他,“我爱你。”
-
司玉伸了个懒腰,却发现哪怕他有氧无氧瑜伽普拉提一个不落,还是禁不起贺云整晚的折腾,腰酸得要命。
20岁啊,20岁,风吹x立的20岁啊。
折腾就折腾点吧。
司玉拉开卧室门,一个黑影就扑了上来,险些将他扑倒在地。
“布莱克,你好重啊!”
司玉嘴上抱怨着,但还是笑着摸起了不停哈气的大狗脑袋。
布莱克,狗如其名,是只皮毛黝黑发亮的杜宾犬。
不一会儿,听见动静的一群小杜宾也跟着爬上了楼。
有的站在不远处盯着从未见过的司玉,有的已经跟着爸爸扑到了司玉脚边,也是一个劲儿地哈气。
“哎呀,三年了都,你都当爸爸了。”司玉捧着布莱克的脸,反复揉搓,“怎么还这么粘人啊。”
“跟你学的。”
司玉顺着声音,向一楼看去,沈确端着咖啡杯,定定看着他。
司玉浅翻了个白眼,松开手,走下楼梯。
“贺云呢?”
“去医院了。”
司玉问的是管家,答话的人却是沈确。
他三两步跳到了沙发上,躺着给贺云发去消息。
这才发现,早在两小时前,贺云就发了消息告诉自己他的去向。
【恋爱小玉:宝贝,什么时候回来】
【恋爱小玉:怎么不等我一起去看小麻薯】
见贺云没立刻回消息,司玉放下手机,找起了抱枕。
他刚起身,无敌可爱又柔软的麻薯抱枕就被递了过来。
司玉没抬眼,接过抱枕就塞到了腰下。
“原来的抱枕被布莱克叼走了,这是新定做的。”
沈确在司玉头顶旁的另一张沙发坐下,看着司玉的发丝似喷泉般铺洒在扶手上,在光线下乌黑夺目。
他继续说:“你三年没回来,布莱克也很想你。”
司玉点开candy crh,面无表情地戳着屏幕:“你再多说一个字,我现在就走。”
沈确没再说话,沉默地坐在一旁。
沈确说得没错,司玉有多久没见小麻薯,就有多久没回过沈家在京港的老宅。
这次因为实在太晚,他跟贺云才住进了沈宅。
沈家原本就是在京港发的家,这老宅还是沈家老爷子、沈渤舟在世时修建的,与其说是别墅,不说是个庄园。
庄园占据了雍昌山的半个山头,还有一半是沈家挖的人工湖和果园菜园。
司玉自认家境不错,但当他第一次来到沈宅时,还是从心里觉得,如果要斗地主,那斗的第一人就该是沈家。
可这也是沈确在他父亲去世后,唯一「不费吹灰之力」得到的遗产:一座豪华,却没有一丝人气的庄园。
司玉还记得,那是的房子被沈江、也就是沈确二伯几乎是洗劫般,搬空只剩下空壳子。
他问沈确:“我们是不是该带扫帚啊。”
沈确想了想,从清洁间拿出了两把扫帚。
他俩哼哧哼哧扫了一下午,也才把一楼清理完。
司玉:“好累。”
沈确:“不扫了,我叫清洁团队。”
司玉:“那为什么我们刚刚还要扫啊?”
沈确:“我看,你很期待的样子。”
司玉撅起了嘴。
沈确:“给你买麻薯?”
司玉:“我要吃四个。”
沈确:“嗯,那我给你买八个。”
司玉:“好耶!谢谢哥!”
……
身处沈宅,司玉不可避免地被勾起了回忆。
比他先回过神的,是胃部的绞痛,如火烧、又像是有只大手不停揉剐着他的胃。
“司司!”
“司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