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俗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小说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421节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421节(1 / 3)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仅你可见(NP 坏女人) 春逝(年下,出轨) 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 凰文社会的NPC活动(百合futa) 纵逢尔尔(高干骨科 np) 无脚鸟(小妈文学 现代 纯百) 越王(百合双a) 尾巴之下是女相gl 流光(姐弟骨科) 社畜罢辽(NP)

一个时代,结束了……?

已到尾声(一)

陆希对于西大陆的统一, 就因为新神降临的脚步加快了那么一点,也跟着提前完成了。

当然这个“统一”目前还只停留在理论上,因为整个西大陆的国王们并没有全部来到东大陆, 也就是说存在着某个国家还一直保持“独立自主”的可能,虽然这个可能八成是该国王已经完蛋了。

另外, 西大陆现在也没在陆希手里, 它在幽灵手里。西大陆现在的空间裂缝, 简直就跟无尽深渊似的, 想在哪儿出现就在哪儿出现,然后就往外爬幽灵。即使海因里希忙活了一整个冬天,也只推进到西大陆中部, 剩下的那半边,也只能放弃了——再推进下去, 沿途的空间裂缝太多, 很容易陷入幽灵的包围。再说,军工厂也不是很供应得上, 毕竟现在长云领那边,已经把重心放到了制做电机组与蓄电池上。

不把新神引走,幽灵是杀不完的。

至于从西大陆救回来的那批贵族,比如青金国王等人, 陆希现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消化他们的,索性就给他们定了个一年的“观察期”。

所谓观察期, 就是看他们是否能放下高人一等的想法,遵纪守法——是的,陆希都不要他们理解什么平等, 只要他们能遵守法律就行, 哪怕是装的, 也得给她装出来!

至于生活上,贵族们逃跑的时候都没少带财物,观察期结束之后,合格的人能够获得辉光之国的公民资格,那时候愿意买房子也好,租赁土地也好,甚至自己投资开办工坊也好,有的是赚钱的办法,合法就行。

没钱的小贵族,只要肯工作,也有的是机会。当然,要是还端着架子,那饿死也活该。

总之,陆希简单粗暴地就决定了这件事——不过贵族们只要消息灵通的就别抱怨,因为那些魔族领主的待遇也差不多,女王并没有偏向哪一方,她是公平地简单粗暴。

魔族里当然也有不满意的。但是如眼魔领主那样敢于动手的强硬派被灭得太干净利索了,实在是震慑住了一些蠢蠢欲动者。

另外,无尽深渊的环境一向恶劣,而在新神临近之后,空间就越发不稳定了。魔族的领主一大作用就是稳定领地的一方空间,现在越来越多的领地迁移到地面,缺少了“锚”,留下来的人就要面对更恶劣的环境,谁愿意?

这也是海因里希早就预想到的——只要过半的领地愿意迁移,剩下的就不得不跟从,否则你自己在破破烂烂的无尽深渊生活吧,天天光为空间裂缝就累死。

所以情愿不情愿的,现在魔族也在按部就班地迁移与适应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当他们得知人类的贵族与教会的神官和骑士都在忍气吞声过日子的时候,心情微妙地得到了平衡。再说了,迁移到地面上,才有机会获得自己的契约者,这可是关系性命的大事,你敢说不在乎?

人总是这样,看见跟自己差不多的对手都过得不好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日子似乎也过得去了。所以陆希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居然效果不错。

而对于那些已经提早归顺的贵族来说,瞧瞧现在西大陆这些人的状况吧,幸好他们聪明,现在已经享受了公民待遇,甚至还有分红的“优惠”;而不像这些人,只有“难民待遇”,啧啧,真是好惨呐。

而且想想西大陆那密密麻麻的幽灵潮吧,你觉得东大陆日子没法过,那你愿意回西大陆去吗?

那当然没有。所以大家都没什么可抱怨的,要抱怨就抱怨光明神吧,谁知道祂老人家咋就忽然不眷顾光明大陆了呢?

在这一片“风平浪静”之中,陆希跟海因里希在法院立下了第一份“遗嘱”。

按说立遗嘱这事儿好像不归法院管,但反正现在分工也不那么明确,而且大家还不习惯打官司,法院闲着也是闲着,陆希就给他们找点活儿干干。

说起来法院建立至今也没多少活儿,甚至平民们开始都分不清法院跟市政厅的区别,还是在打了那场遗产官司之后,法院才打出了一点名气。

哦,就是那个被儿子举报为女巫的老妇人的官司。根据新的继承法,她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和钱财,并且立下遗嘱,在自己死后,所有的遗产都将归于那个把她藏在自己家里躲避了好几年的远房侄女,而她的儿子则一个铜币都得不到!

当时这场官司打得远近闻名。她的儿子居然找了个识字的人,在《继承法》里抠出了关于继承顺序的内容,辩驳自己的继承权在远房侄女之上。

然后法院就拿出了新增加的遗嘱条例,并且宣布儿子举报母亲为女巫,不履行赡养义务,是“重大错误”,以此为依据,老妇人愿意将遗产交给赡养她的侄女,是合理合法且合情的。

但同时,法院也在判决中表明,遗嘱也不是说说就能立的,首先要有合法的手续,也就是经过法院公证的遗嘱才能生效;其次就是遗嘱本身必须合情合理,那种偏心眼儿要把财产全部留给宠爱的孩子,随意就剥夺其他无过错者的继承权这种事儿,法院在公证的时候就会拒绝。

不过当时,大家的注意力可能都在“举报母亲为女巫是重大错误”上了。因为这一条判决掀起了轩然大-波,之后出现了好几起追究邻居举报,要求赔偿的官司。

总之那段时间,法院挺忙。

对于这种官司还不太好判,因为当时教会就是那么规定的,举报有奖,包庇同罚,你说举报有错,似乎还怪不到邻居头上。

最终,是妮娜与安东尼同时发表了一个声明,拿出教会的财产,对于那些被烧死的“巫师”的家人进行了赔偿——当然,如果就是家人举报,那赔偿就没有。

这是一个遗留问题,而且涉及的时间长达数百年,可把法院的人忙死了。当然,说是数百年,但可考证的也只有最近的几十年而已,再往前数别说有据可查,就连死者的家人后代恐怕都不在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莉莉丝作为当年被举报的“女巫”,出来领取了一笔赔偿金。不过她的情况比较特殊,赔偿金是由陆希支付的,因为当初害她的其实是海格勋爵与拜耳子爵,而这两人的财产都被当时的国王抄走,最终归于了王室财产。

一笔赔偿金不过几个金币,对于现在的莉莉丝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光她的儿子如今在晚风岭做县长,薪水也是用金币支付的,而且她自己还有收入。但这是个态度,是承认了她身份的始终合法,并且承认了海格与拜耳对她的迫害,也承认了教会的错误。

莉莉丝高调去领取了自己的赔偿金。有她作榜样,前来追究的人就越发多了,法院足足忙了好几个月,这阵子热潮才算过去。

反正那会儿,教会的人都不大出门,感觉没脸……

而法院刚刚有点清闲,就又接到了女王陛下与亲王殿下的遗嘱案。

按说女王是不需要立遗嘱的。她的王位继承权是按血缘关系来,比如说女王没后代的话,她如果走在冯特公爵之前,那就是冯特公爵继承王位,如果到时候冯特公爵也没了,那就只能找有王室血脉的人了——比如说朱丽亚公主或者她的后代会有最先继承权。

但现在问题是,王室的近支血脉几乎找不着了,朱丽亚公主有不宜生育的病症,已经决定这辈子都不生孩子,而女王跟亲王殿下有生殖隔离,孩子也是没有的。所以什么继承人——没有继承人。

而女王立下的遗嘱里,将王位留给了亲王殿下。他们夫妻如果有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合法地继承对方所有的遗产,这里头当然包括王位与王权。

法院觉得这不行,很多官员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腹黑双宝:前夫请保持距离 分手后我回归豪门,总裁他后悔了 高冷师尊:萌徒要翻天 葛家有女挣钱忙 豪门弃妇离婚后不当贤妻良母 和影帝离婚前被全网扒马上热搜了 偶像失格之后 四条金龙 拼命 荒野直播:影帝的小娇娇藏不住了